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游客中心)
服务承诺:
1、仪态大方、微笑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向社会展示一流的景区形象。
2、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行李寄存、网上定票、电子视听、电子触摸等相关旅游服务,及时传播旅游信息。
4、设立旅游投诉点,建立全面的服务反馈体系,尽力为游客解决旅途中的难题。
5、设置休憩场所,提供轮椅、婴儿车、拐杖、便民伞、医药箱等便民设施。
6、积极开展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服务第一,游客至上”为宗旨,有诺必践,恪尽职守,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违诺责任: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凡发现我中心工作人员有不信守以上承诺行为的,请及时反映和举报,对反映和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责令该违纪违规人员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