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在行动 志愿服务展风采——我处荣获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9月3日上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会上宣读了我市2015-2017 年度全国和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表彰名单。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被表彰为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至此,我处已连续3届荣此殊荣。
“全省文明单位”既是荣誉更是责任。2018年,新一轮的文明创建工作已经马不停蹄的启动。更细致的创建标准,更严格的审核机制,更全面的考评指标,文明单位的使命始终提醒着我们要付出更多,做得更好。2018年,在党总支的引领下,在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下,各科室各部门大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其中,鼓浪屿游客中心全国青年文明号结合了自身的工作,投入到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发挥青年正能量。截至9月,管理处累计举办参与志愿服务27场,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908小时。根据上级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助力新福建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处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囊括了文明旅游、垃圾分类、文艺惠民、文体培育、公益宣传、旅游服务问卷调查等方面;春节、清明、中秋以及3·5学雷锋、八一建军节等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我处还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送文化等帮扶共建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将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作为文明创建的重点和亮点,志愿服务工作正朝着制度化、常态化演进。6月,我处《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版)根据志愿者反馈以及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对无偿献血、拾金不昧行为的鼓励措施;增加了对志愿者不同时间参加活动的考核和鼓励措施;增加了对积分使用的说明;增加了《志愿服务活动申报表》;删减了对志愿服务活动区域的定义等。我处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主题党日、团日、业务工作相融合,发挥志愿服务的灵活优势,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同时也传递了志愿服务的正能量。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未来,我处将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行动指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让文明创建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陈志毅)